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我国工业正处在转型升级关键时期,要着力稳定工业增长,提高企业效益,特别提到要“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此前,工商总局已经在国内部分省市组织开展简易注销试点。目前,企业简易注销有哪些新举措?给申请人带来了哪些便利?如何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以往注销手续繁琐,改革后上海企业注销时间缩短2/3
“以前听说注销手续特别繁杂,没想到现在这么方便!”上海瑞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丁建强告诉笔者,今年上半年注册公司后,股东觉得投资风险较大,决定注销公司。“由于还没开展经营业务,我们申请简易注销,在窗口填表、交材料后,十多天就拿到了注销回执。”
丁建强的企业能快速退出市场,受益于简易注销程序的试行。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出生证明”好开了,但企业注销的“死亡证明”办起来依然繁琐。按照现行《公司法》规定,无论企业是否有债权债务、是否经营过,注销都得按照程序“慢慢来”:一般需要经过清算组备案、报纸公告、正式注销等手续,程序繁琐复杂、周期又长,来来回回至少需要两个月。
今年上半年,国家工商总局选取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盐城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深圳市组织开展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的简易注销试点。目前,试点正在逐步扩大范围,只要各地试点方案符合相关文件原则并报工商总局备案,就可以直接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
以上海为例,符合简易注销的企业只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对其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后向登记机关提交材料。登记机关会在受理次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10天,并提供3份材料,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材料审核,20天左右就能完成注销,时间节省了2/3。
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三证合一”已经在全国全面推广,但目前有注销需求的企业不少是“三证合一”前登记成立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需要分别注销,因此,相关部门不断探索试点方案。而除了工商登记试行简易注销,税务登记注销也在提速。例如,山东淄博已实行国地税联合注销税务登记。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