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15日从环保部获悉,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企业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力争到2020年,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基本形成,信用记录全面建立,覆盖国家、省、市、县的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记入企业环境信用记录的信息分为基础类信用信息和不良类信用信息。基础类信息包括环保行政许可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信息、排污费或者环境保护税缴纳信息等;不良类信用信息包括环境行政处罚信息、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信息等。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表示,通过将企业的环境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向社会公开,可以有效动员各部门和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形成“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的守法氛围,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