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韩城失地农民将获养老保险补偿金

2023年09月12日

本报讯(记者 杨志勇 通讯员 焦养忠)从2016年1月1日起,韩城市年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将按月发放养老金;去世后在政府规划墓地安葬的,还将享受丧葬补助金。

韩城市政府近日出台了《韩城市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具备农村集体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征用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年满18周岁及以上年龄,在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征用后,人均拥有土地面积不超过0.3亩的农民,均将被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范围。被征地农民年满60周岁的次月开始享受养老补助金,死亡后的次月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养老补助金按年核算、按月发放,以每人每年800斤小麦,800斤玉米为标准,按照上年度国家颁布的粮食收购保护价格为依据,折合成现金发给保障对象;被征地农民死亡后,在政府规划墓地安葬的,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被征地农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金由支出户通过银行发放给保障对象;严禁截留挪用养老补助金和擅自改变养老补助金用途等行为。

上篇:职工为平利县医保联网运行点赞
下篇:什么是原始证据?原始证据包括哪些?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15/12/2015122803-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15-12/28/126046.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