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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职工群众根本利益
衡量国企改革是否成功,宝鸡市始终坚持两条标准,一是企业要发展,只有发展,所有问题才能最终得到解决;二是职工要就业,绝不能简单地把职工推向社会。
国企改革就是利益的重新调整,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加之老国有企业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极易出现不稳定问题。为了有效防范各类不稳定风险,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宝鸡制定出台了《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近年来,在北照公司等三户企业破产、秦岭化肥凤翔分厂改制、宝氮集团技改搬迁等重大改革发展事项实施中均按程序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保障了企业改制重组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宝鸡市国有困难企业数量较多,部分职工生活困难,民生保障压力很大。多年来,市委、市政府一直将市属国有资本收益全部用于国企改革、发展、稳定和民生工作。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民生保障资金1.3亿元,每年底对市属企业困难职工群体进行摸排,采购供暖用煤,解决困难职工的冬季取暖问题;帮扶慰问困难职工、困难党员。妥善解决了5户外贸企业、秦岭化肥总厂、饮食服务公司、轴承厂等22户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养老医疗及困难救助等问题。同时,发挥民政、工会、人社等部门合力,使更多的困难职工享受到低保、帮扶、救济等民生政策。 (王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