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秦华)日前,陕西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健全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机制提出工作要求,使陕西省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步入正轨。
《实施意见》从积极预防、提前发现、有效规避到合理解决,提出要建立健全七项工作机制。主要有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完善信息研判预警、前置社会风险评估程序、加强群众权益保障和救济救助等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夯实多元化预防解决矛盾纠纷的基层基础。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基层组织运用法律手段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提升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引导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把解决矛盾纠纷的重点放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组(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应整合现有资源,强化覆盖城乡、企事业单位和有关行业部门的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组织建设,着力搭建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解决矛盾纠纷工作平台;要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适应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要求,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并重,深入推进“厚德陕西”建设,营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施意见》还对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多种纠纷调解方式和矛盾化解途径的对接程序、工作步骤、适用范围等作了具体规定,对加强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解决工作的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