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付垚)笔者13日从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西安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将继续执行一年,这意味着,在今年12月31日前,在该市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将继续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
据悉,个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除了按照国家标准在购买时进行补贴外,该市还给予多方面的补贴和优惠,例如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等,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将给予10000元/辆的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同时,对于新能源汽车还将实行便利化的交通管理,如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标准未出台前,新能源汽车还可在市内公交车专用道上行驶,新能源汽车在全市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