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2016年1月1日起,韩城矿务局封闭运行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整体移交韩城市政府,由韩城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医疗保险移交地方管理,是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和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企业社会保险纳入地方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要求,实行属地管理。
韩城矿务局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与韩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经过协商,签订了移交协议,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不受影响。移交期间原职工医疗卡可继续使用,2016年1月1日起,韩城矿务局的职工在韩城市医保办参保,按政策规定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1月1日至31日将对矿务局医疗保险信息进行迁移,医疗保险信息迁移完成后,将发给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原矿务局医疗卡将停用,原医疗卡结余资金将统一转至社会保障卡,职工可持社保卡看病就医,在市医保办就近网点办理看病报销业务。韩城矿务局离休人员和享受离休待遇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不移交,医疗待遇和资金来源渠道不变。 (程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