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戴慧阳)近日,全国总工会按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对全总任命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进行了考核并下发了《关于2015年度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实绩考核情况的通报》,陕西、江苏、上海、山西等8个省(区、市)总工会受到通报表彰。
通报指出,陕西等8个省(区、市)总工会,能够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考核内容并提出考核意见,其中在上报考核人数、参加培训次数、参加安全检查、参加“三同时”审查验收、参加法规条例和标准制定或修订及信息上报等方面做得较好。
通报希望继续做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实绩考核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