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利用‘银行卡透支’、‘医保卡异常’、‘涉嫌违法犯罪’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设计骗局,花样翻新,迷惑性强,普通群众防不胜防。”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9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该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说,此类犯罪给被骗者造成巨大损失,诈骗数额上百万、千万的案件已不鲜见,甚至已经出现了诈骗数额上亿元的案件。有的企业被骗巨额资金导致破产倒闭,有的普通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导致轻生自杀。
据介绍,目前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犯罪现象比较突出。不法分子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利用网络改号电话、“伪基站”设备等,通过拨打电话、发送手机短信,跨省、跨境针对不特定群众大肆实施诈骗活动,受害者分布区域广,人数众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严重侵犯了公民和法人组织的财产权利,已经成为一大社会公害。
此次发布的九个案例,共同特点是诈骗数额大、涉及地域广、被害人数多、犯罪手段多样,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
在福建省晋江市吴金龙等被告人发送“医保卡出现异常”虚假信息诈骗案中,吴金龙等人在老挝万象设立诈骗窝点,通过网络电话向我国大陆各省市固定电话用户群发送语音信息,谎称“医保卡出现异常”。待被害人回拨时,由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谎称被害人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随后由冒充公安人员的团伙成员使用预先更改好的“公安局号码”(来电显示为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号码)骗取被害人信任,套取个人信息,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存在安全问题。随后再由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到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清查比对”。吴金龙参与诈骗犯罪数额高达1019万余元。
在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被告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中,周文强通过中介注册成立公司,招聘50余人,下设“客服部”、“业务部”、“操盘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实施诈骗活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业务部”负责电话回访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市”、“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缴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缴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自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不到一年的时间,该犯罪团伙共骗取34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76万余元。 (张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