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鸿雁) 近日,勉县连续出台一扩一降两项政策不断推进工伤保险工作,一扩是在县域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全面实施工伤保险;一降是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通过扩面与降费这两手措施切实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截至目前,该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达353家,工伤参保人数已达23110人。
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该县出台《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将县域内的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纳入工伤保险体系内,要求县域内的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为本单位编制内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标志着全县实现了政策层面的工伤保险全员参保。为确保此项政策顺利实施,该县要求各部门和单位于4月底到县社保经办机构为本单位编制内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履行缴费义务,县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督促并征缴,维护机关和参公单位职工利益。至此,该县实现了企业、事业、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伤保险全覆盖,这将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保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降低工伤保险费率。为落实“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精神,使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更加科学、合理,该县出台文件,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全县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将按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的标准执行;依据参保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事故发生机率等因素,结合参保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实行费率浮动政策,一类行业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此次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使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将部分下降,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力地促进全县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一直以来,该县将工伤保险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来抓,积极适时做好工伤保险政策的调整完善工作,努力使工伤保险惠及更多群众。去年,该县支付200余人次工伤保险费65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工伤保险“防护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