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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总工会

保持职工工资连续三年增长

2023年09月08日

本报讯 近年来,商洛市总工会,认真抓好《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的落实,以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为抓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与市人社局共同下发了《商洛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计划(2015-2018)实施方案》,建立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将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等作为联席会议重要内容,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向纵深发展。

3年来,采取自主培训、选送培训的方式培训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50余人,邀请省工运学院教授和省总工会领导就工资集体协商开展专题培训。举办了工资集体协商实务培训,全市树立的25家集体协商示范点企业工会主席作汇报,相互点评。印发《工资集体协商有关协议范本》,选取了武汉市餐饮行业、浙江余姚电镀行业、深圳某外企及西安商贸行业四个在全国有影响的工资集体协商典型事例,供企事业单位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按照“分类指导、力求实效”的原则,指导不同类型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根据企业的产权结构、经营状况和规模大小来确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如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求工资协议条款尽量细化、量化,重点进行工资结构的调整;对生产经营不太正常、经济效益波动较大的企业,要求工资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在明确保障职工的基本劳动报酬的基础上,实行相对灵活的工资等。目前,全市开展比较规范的工资集体协商企业1230多家,集体协商协议签订率达到90%以上。

同时市总工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督查制度,除采用信息通报、会议通报等方式督促工资集体协商外,还通过调研走访的途径随时抽查指导企业开展工作情况,先后联合人社部门对工资集体协商开展了2次检查,对协商程序不规范、劳动报酬及劳动标准规定缺漏或不合法的工资集体协议等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市职工队伍大局保持了稳定,职工工资连续3年都有了5%-10%的增长,有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为稳增长、调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发展作出了工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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