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曹西婉)近日,西安市人大内司委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实施《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得知,该市已建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3%。
工资集体协商是民主管理制度的延伸,西安市各级工会把工资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建设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大事来抓。截至去年底,已建会企业签订工资专项合同2.2万份,覆盖单位4.9万余家,覆盖职工127万人,覆盖率达到90.63%。
《西安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实行以来,西安市总工会深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活动,认真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国有、集体及其控股建会企业1752家,其中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99.1%和98.5%;已建会的非公企业46418家,其中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85%以上;已建会的事业单位2671家,其中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95.1%和92%。
目前,西安市基层企事业单位获得全国民主管理先进集体4家,获得陕西省厂务公开职代会五星级单位37家、陕西省民主管理先进集体6家,市级厂务公开职代会四星级单位33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