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兰增干)记者从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度缴费时间调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透露,本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按照自愿的原则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像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另外,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以及长期在本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