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带薪休假成为劳动者的常态化选择,到2020年基本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这是写在《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里的目标。最近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实施评估报告》显示,去年中国超过半数的职工享受了带薪年休假。统计表明,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外企等单位员工大多能享受带薪休假,没有执行带薪休假的情况多集中在私营企业。
笔者采访了解到,私企带薪休假落实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员工和企业都有一本经济账:员工担心收入减少,企业怕生产受影响。专家认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该更新有关带薪休假的观念,行政执法也应该加强。
执行不到位的“重灾区”
“带薪休假,听起来是好,但执行不了。”说起带薪休假,在北京王府井商城一带送餐的张辉一脸茫然。早出晚归、每天至少工作10个小时以上的他告诉笔者,入职两年多了,从没有听说公司有送餐员享受过带薪休假,入职培训时也对这项“好政策”没有任何印象。
上海市总工会曾在去年发布了一份职工带薪年休假等8种法定福利执行情况的报告显示,上海有94.3%的单位建立了职工带薪休假制度。但实际效果不尽如人意,有56.1%的职工只享受了部分假期,甚至一天未休假。报告特别强调:私营企业是执行不到位的“重灾区”。
上海市总的统计数据显示,从未享受到带薪休假的职工所在企业的所有制类型看,私营、个体企业落实不佳,有20.9%的私营企业、14.3%的个体经济职工未休假也未获补偿。
满志旺在山东德州一家企业工作,在他看来,带薪休假难落实,在部分中小城市也一样。“有一些算是‘挺正规’的企业,员工也没享受过带薪休假。”他说,单位曾有不甘心的职工试探过部门领导,立刻被一句“能找来人替你干活就成”顶了回来。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的一项调查也表明,当地内资私营企业3年内享受过带薪休假的职工比例不过半,小微企业多数没有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我们如果休假,损失很大”
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从事房屋租赁销售工作的李威说,按照公司规定,员工可以提出申请休假。
“我们如果休假,损失很大。”李威平时的工资构成按照“底薪+提成”计算,如果某个月选择休假,当月的全勤奖拿不到不说,还会影响到月度考核,进而影响年度考核,许多奖项就没机会拿。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然而,现实中这项规定都习惯性被忽略了。于是“李威们”出于种种考虑大多选择忍气吞声。
即使已经是公司管理
层,在江西吉安市一家陶瓷公司工作的黄九华也面临和李威一样的纠结。“公司所有管理层全年无休,别说带薪休假了,就是周六周日也要上班。不上班打卡一天扣200元,比一天工资还多,连续3天缺勤,年终奖就要打折扣,还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张平是黄九华所在企业的负责人之一,他也向笔者诉说自己的“无奈”。“真要落实带薪休假,管理层休了,员工要不要休?那还怎么生产?股东要年底分红,员工要加工资,都放了假,这流水线怎么转、计划谁来做?管理乱套了,企业还怎么出效益?”
他说:“公司给一线工人发工资是按件计算,熟练工速度快的话一天能挣200元,你让他放假,人家还和你急呢。”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