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讨回自己的劳动社保权益,从1998年2月至今,管小敏历经了18年的奔波,截至目前仍然没有任何结果。在维权的过程中,让他感到离奇的是,不仅稀里糊涂丢了“饭碗”,又稀里糊涂成为了“双劳”人员。
管小敏说,莫名失去了工作,且被单位停发了工资等一切待遇,这种突然而来的精神打击和内心的剧烈煎熬,曾经使他一度突发精神失常。在这18年里,每一天都令他感到度日如年。因为他的这种遭遇,不堪负重的妻子在4年前离家出走,现在的家庭状况可谓是妻离子散。
莫名丢了“饭碗”
今年62岁的管小敏,1977年参加工作,1983年调入西安某厂,1988年4月被单位派往上海驻办事处,1992年9月12日被任命为上海销售中心总经理,1997年9月24日被调回厂里任销售处驻外管理科科长,全面负责该厂驻外管理工作。
回顾过去的人生光阴,管小敏说他的厄运就是被单位从上海调回西安5个月后发生的。他永远忘记不了1998年2月的一天,他和往常一样去单位上班,却突然被厂门口的警卫人员阻挡不让进入,并告知他已经不是厂里的人。他的工资等待遇也在当月被停止。因此,他找到厂里的劳资、纪检、办公室等部门及领导求证,都称不知道此事。他找到时任厂长询问情况,厂长口头告知他被厂里已经开除,以后不用到厂里上班了。之后,他多次要求厂里对他书面送达开除决定,但是一直无人理睬。后来,他连厂里的大门都进不去了,每次都会被强行驱逐。
“18年来,既没有人告知我具体情况,也无任何人给我送达他们所说的开除决定。”管小敏说,因为稀里糊涂丢了工作,又被停发了工资等待遇,他多次在劳动等部门上访一直未果。
无端又被“双劳”
2014年的一天,管小敏再次找到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反映自己的遭遇,书记口头答应为他办理退休,可是到了2015年退休手续还是没有办理。于是,他找到人社部门了解情况,却被告知不能办理。工作人员告诉他的理由是,他是“双劳”人员,所有的参保费用由他个人全部补缴后才能办理。
说到这里,管小敏更加感到惊讶:“我既没有被劳改,也没有被劳教过,甚至‘双劳’这个词都是第一次听说,怎么凭空我就成了‘双劳’人员?”
后来他了解到,因为有被开除的档案记载,被视为了“双劳”人员。对此,他说:“即就是被开除了,也与‘双劳’无关啊。”
“至于补缴社保费用,这本来就应该是单位承担的。现在我也想补缴这个钱,先把退休手续办理了,但是18年来我没有领到一分钱工资,生活十分困难,实在是拿不出来这些钱。”看到往日年龄相当的同事每月按时领取退休金,在家里享受天伦之乐,管小敏欲语泪先流。
荒唐的“开除决定”
2015年9月,管小敏在西安市社保中心第一次看到单位在1998年2月13日作出的《关于对管小敏开除厂籍的决定》的红头文件。该文件中说,管小敏在任职单位销售处驻上海办事处负责人期间,于1995年11月在购置办事处房产过程中违反纪律,欺骗组织,私自动用货款45.71万元;又于1996年11月私自动用货款35万元开办彩扩中心,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对于管小敏所犯错误,厂各级组织和领导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帮助,并要求其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工厂损失。而管小敏不积极主动配合,不愿承担责任。管小敏所犯错误及其态度性质严重,影响甚坏。为严肃厂纪,教育职工,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和厂《保护工厂利益不受侵害的规定》,经1998年2月12日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经1998年2月13日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给予管小敏开除厂籍的处分。
“实在是令人感到荒唐!”管小敏说,看到这个文件,他的精神几乎要彻底崩溃了。“我手头保留的多份材料至今都可以证明,我在上海任职期间购置办公用房和开办彩扩中心,严格按照厂里规定的程序履行了合理合规的手续,根本就不存在违反纪律、欺骗组织,私自动用货款,给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且购买的办公用房厂里至今仍在使用。更为荒唐的是,厂里从来没有人告知我这些情况,何来对我多次批评帮助?单位至今也没有拿出来关于研究讨论开除我的有关档案资料。开除我的决定,应该给我送达吧?至今没有送达给我。”管小敏提出的这些问题,从来无人给予回答。“现在我只能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面对目前无依无靠的生活处境,管小敏无奈地说。 本报记者 杨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