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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同意陕西开展电改试点

2023年09月12日

据人民网消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同意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

对陕西省方案的复函指出,第一阶段以国家政策框架为基本遵循,以加快推进条件成熟的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开展输配电价测算,完善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明确市场准入标准和交易规则。第二阶段要以力争在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电力市场化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以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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