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哲)近日,宝鸡市举行电梯责任保险项目签约暨启动仪式。自11月1日起,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合格的各类在用电梯将纳入保险责任范围,每部电梯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最高可达300万元,基础保费由政府买单。宝鸡成为全省第一家全面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制度的城市。
根据宝鸡市电梯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宝鸡市将成立电梯事故赔偿处理中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和阳光财产保险公司宝鸡中心支公司承保,宝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为投保人,统一为全市在用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基本险。除了因电梯事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赔偿外,每次事故的法律费用、医疗费用,以及电梯检验人员在电梯检测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和人员伤亡,也都纳入保险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