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含晓 王嘉)日前,省住建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陕西省再生水利用方案》,并向规划、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征求意见。
《方案》中提到,全省范围开展公共建筑安装中水设施的示范推广,到2020年陕西省各城市中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将城市再生水发展成为城市的第二水源。新建、改建、扩建污水处理厂,应配套建设集中型再生水利用系统。再生水配套管网以规划道路为主,现状道路为辅敷设在绿化带下,同时结合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扩大再生水供水范围。城市绿化、冲厕、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城市杂用水;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用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等工业生产用水;观赏性景观的生态补水等环境用水;一般河道生态、湿地及农业用水,要本着达标安全的原则优先使用再生水。
城市要结合老城区改造、道路维护维修、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安排中水管网项目建设。新建城区、工业园区、开发园区、市政道路等建设项目及地下综合管廊,须同步建设中水管网。鼓励城市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新建的保障房小区、住宅小区,配套安装建筑中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