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单敏)昨日10时,西安市空气重污染蓝色预警升级至黄色预警,在此基础上,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昨日15时起,启动我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
禁限行时间为今日0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3和8的禁止上路行驶。
以下情形机动车不受禁限行措施影响:公共汽车、新能源汽车、出租汽车(含快捷货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通勤班车)、邮政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的车辆;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不受禁限行措施限制。
同时,“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也不在限行范围内。
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的解除或升级事宜,将另行通告。违反规定的,由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