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程伟)1月9日,笔者从省扶贫办获悉,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近期提前下达我省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到247563万元,较去年同批次安排的扶贫资金增加82069万元,增幅达49.59%。目前这批专项资金已切块下达到县,提前预拨到56个国定贫困县中。
为了确保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按照中央要求,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次中央提前下达的专项资金将纳入我省涉农资金整合范围,主要用于产业发展,不得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出(包括宅基地腾退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