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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挥工会的维权职能,朱雪芹代表、赵萍代表的目光是“向下看”和“向内看”,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总工会兼职副主席徐强的目光则是“向上看”和“向外看”:“在改革创新的进程中,工会干部要聚力在顶层设计环节发声,通过参与立法维护职工权益。”
在辽宁,徐强代表亲眼见证了工会组织参与立法的力量——凭借《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的法律力量,“招工中用人单位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培训费,扣押被招用人员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被明令禁止;《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出台后,不会谈、不愿谈、履约难等困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一系列问题都有了法律约束……
“有法可依,才能依法维权。”徐强代表说。
“工会参与立法,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认为,工会不仅要参与立法,还要大力推进普法工作,以及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这些都是法治思维的一种表现。
两会正在进行当中。在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每天的讨论,话题总也离不开职工。制定《集体协商法》、完善《公司法》中企业民主管理有关条款、修改《工会法》的建议……一些与职工利益相关的提案,一年又一年地被总工会界委员屡屡带到两会上。
工会组织该如何完善维权服务机制?代表委员们建言献策,说了很多。
来自煤矿的伊永春代表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应当把政策帮扶、制度保障和普惠性服务结合起来,提高维权能力,这样才能促进广大职工在奔小康的路上共享成果。 (李瑾 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