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消息 近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修改决定,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出通知,对在我国内河航行的船舶以及进入内河航行的海船进出港实施报告制度和取消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航行于长江、珠江、黑龙江、京杭运河的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的内河船舶和进入内河航行的海船,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手机APP客户端,即可办理进出港报告。航行其他水域的内河船舶可根据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办理进出港报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已专门制作了海事管理机构船舶进出港报告通讯录,并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官方网站和船舶报告服务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