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消息 为了规范企业信用监督管理活动,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陕西将出台《陕西省企业信用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规定,陕西将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对企业开展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建立规范企业诚信的“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
据了解,各级行政机关对列入守信“红名单”的企业实施激励措施: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申请财政性资金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等。
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同时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对于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并在一定时期内未再发生失信行为的,可以向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的行政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