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我省从源头上预防农民工工资拖欠

2023年09月18日

本报讯(记者 杨志勇)日前,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陕西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尽快调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执行或变通执行,尽快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调整为建设单位,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

通知指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4月11日下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和2016年9月5日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实施意见》,都明确规定由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017年1月22日,省政府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关问题专题会议决定,要尽快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主体调整为建设单位。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要抓紧修改过去出台的有关规定,凡是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这两个文件不一致的,人社部门要尽快提出修改方案上报同级政府,将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重新公布实施;凡是以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与这两个文件精神不一致的,由人社部门修改后重新公布实施。这项工作必须在今年5月30日前完成。

通知强调,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是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之一,由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省委改革办已纳入考核项目,各市县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高度重视,不得变通打折扣,确保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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