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伟 许昌林)“我们真正享受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红利,从2014年到2016年本公司累计获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1061.83万元,单就今年第一季度来说,享受税收优惠实现退税已达139.57万元,实现净利润129.91万元,从整体经营看,较去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这是安康市高新区尧柏江华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储才涛在谈到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发出的感叹。
安康尧柏江华水泥有限公司是一家废旧物资综合利用型水泥生产销售企业,主要从事水泥生产。为适应安康高新区发展的需要,该公司再次扩大生产经营综合利用,追加余热发电生产经营计划。这对于该公司来说如果没有税收优惠政策,是很难实现的。储才涛告诉笔者,近年来该公司在全国经济下行、水泥生产同行竞争力大的情况下,由于国地税税收优惠和固定资产投资抵扣,减税让利,促使公司自有流动资金实现了良性循环,为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和再投资提供了资金保证,为企业做大做强赢得了更大商机和发展空间。
近年来,安康高新区国税局、地税局不断深化合作,在联合开展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等基础上,下大力共同营造依法治税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减免税审核、审批政策措施,尽最大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特别是对于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在坚持“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应抵尽抵、应退尽退”的原则下,严格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各项政策,既降低了企业科技开发和投资成本,又支持了高新技术企业应用新成果、引进新技术、更新机器设备,成为了撬动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源泉。
据了解,安康高新区国、地税部门已扶持了一批优秀的高新技术企业,这些企业在资产和规模上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中陕西华营科技有限公司最具有代表性,该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钒钛合金的企业,自2012年入住安康高新区以来,前期投资近3.7亿元,由于享受高新技术所得税减免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抵扣,使该企业腾出了大量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使有限的资金实现了循环利用,公司的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生产规模逐步扩大。总经理郑建伟告诉笔者:“近几年,持续的税收优惠是企业增强自主创新、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我们加大投资和研发投入的积极性。现在公司正在筹备第二、第三生产线上线,预计年底第二生产线就能运行生产。”
安康高新区国、地税部门不折不扣持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想方设法为企业排忧解难,减轻纳税负担和成本,让税于企业,先后为辖区258户小微企业减免各项税款825.6万元,为西部鼓励类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793万元,为困难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其他纳税人减免各项税款537万元,极大地调动了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大投资的积极性,使一大批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得到了持续发展,为安康国家高新区培植新税源注入了强劲活力,赢得了社会广泛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