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瀛 记者 王何军)近日,西安市莲湖区总工会制定下发《关于对全区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困难职工进行临时救助的实施意见(试行)》。今后,该区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困难职工获得工会临时救助有了制度依据。
救助范围为,凡会员关系隶属于莲湖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会、参加职工互助保险的在编在职职工。夫妻双方均在莲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只一方享受救助。
救助条件及项目为,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包括生活困难救助、助学救助、重大疾病救助、在职职工病故救助等项目。
救助实施主体以本单位工会为主、上级工会为辅。所需救助经费从工会经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