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近日,《陕西省土壤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方案》指出,全省将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国控监测网络,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土地安全利用。
今年,我省将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在土地使用权回收和用途变更过程中,建立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市、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初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对建设用地实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环境保护部门联动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机制。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重点行业的企业用地达标率达到100%。
全省将严格审批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增加土壤环境评价内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项目,增加土壤环境评价内容。
《方案》要求,各市制定本行政区内历史遗留尾矿库整治计划,并完成年度任务。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县(市、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导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纳入伴生放射性监管的企业开展土壤辐射环境自行监测。
《方案》指出,各地要根据国土、农业部门现有掌握的受污染耕地情况,实施治理与修复。以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启动10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