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国家赔偿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每日赔偿258.89元

2023年09月18日

据人民网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27日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58.89元。

上篇:举办基层工会主席培训班
下篇: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17/6/2017060101-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17-06/01/171887.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