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
“去年营改增后,企业大部分是销售老项目,所以税负降低很明显。但是今年底,老项目将要完工,新开工的建筑项目要用一般计税方式。在一般计税方式下,企业还能不能降低税负,我们没有十足的信心。”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陈飞的话,道出部分企业的担忧。
专家认为,多方面主客观原因共同导致了这种情况。
主观方面,增值税对新纳入试点的纳税人而言是个全新税种,纳税人数量众多、业务类型丰富,部分企业仍存在税制不适应、抵扣不充分、优惠政策享受不完全等情况。
客观方面,增值税特殊的抵扣机制受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盈利能力等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在不同时间点存在一定波动,并非每个纳税人在全部时间点都能实现税负下降。
普华永道中国内地及香港地区流转税主管合伙人胡根荣建议,企业要想最大限度拿到国家给予的税收红利,就必须顺应税制变化和政策导向。一方面要改善业务模式,梳理进货销售渠道,尽可能选择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实现进项的应抵尽抵;另一方面要提高企业税收管理水平,加强培训做好内控等。
为破解这一问题,一年来,税务部门共编发近60万字营改增辅导材料,培训纳税人2130万户次;设立营改增咨询专线,日均受理咨询电话12.9万通;增设办税窗口17386个,打造9338个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3.6万个联合力税窗口……
“营改增推进时间愈长,效应就会愈加显现,企业的获得感就会更明显。”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此前表示,今年营改增试点将通过时间轴延长、税率调整、政策更完善等“增效剂”,释放更大的积极效应。
税率简并成下一步重要课题增值税立法需加快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我国增值税改革的重要阶段性成果。在国家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大背景下,营改增下一步如何推进备受关注。
目前,全世界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制度。我国增值税制度本身仍有亟待完善之处,如标准税率虽然不高,但税率档次过多,税收优惠政策也存在碎片化等问题。
专家认为,随着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增值税税率简并将成为后营改增时期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多档税率并存,在一定程度上会扭曲市场主体行为,增加税务处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加大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根据国务院部署,今年7月1日起,我国增值税税率将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也从13%降至11%。下一步,在政策实施以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做好评估。
经济学家张连起认为,当前我国除出口环节外,一直没建立广泛的增值税退税制度,使得企业增值税不能完全转嫁至下一环节。他建议,下一步可考虑逐步将增值税留抵制度改为退税制度,“不仅能大大减轻存在留抵企业的税负,还能贯通增值税税负转嫁链条,达到精准减税目的。”
随着改革不断推进,增值税立法也越加受到外界关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逐步简并税率应成为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的方向,而增值税立法将是增值税税制改革的目标。
专家认为,营改增仍需在试点中不断解决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之上,加快增值税立法进程,以实现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的目标,形成国内完善、国际先进的中国增值税制度。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