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西安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3年09月18日

7月1日起,西安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这次调整,对生产经营有困难的企业来说,还有利好的政策。

职工月均工资超过最高上限按上限计算

2017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6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2017年7月起执行。

按照规定,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总额组成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不得超过2016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17403元/月,最低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的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最高上限的按上限计算,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计算,低于最低下限的按下列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148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1370元/月;户县、周至县1260元/月;蓝田县1190元/月。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高于12%

(卿荣波)?

上篇: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对工资有啥影响?
下篇:图片新闻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Content/weixinlogo.pn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17-06/23/172606.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