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赵瑞利 张旖华)7月18日,《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出台,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行,2022年8月31日自行废止。该办法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学校。《办法》规定,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
《办法》要求,学校保安员推行“保安公司派驻,教育部门管理”的专职安保队伍管理模式。学生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至少配备2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应至少配备3名保安员;学生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保安员。
学生上课期间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无关人员、车辆出入,学生出入校园要加强核查与登记。学生宿舍管理应专人负责,24小时值班。在学校有住宿条件、能满足住宿需求的,严禁学生在校外租住房屋集中住宿。
与此同时,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学校(幼儿园)组织500人以上大型活动必须报县(区)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预案。加强预防学生溺水教育,主动提请当地政府和水利等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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