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文晨)我省将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征地补偿等五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此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除国务院办公厅确定的西安市未央区等7个试点县(区)外,又增加了西安市灞桥区等22个市(县、区、开发区、示范区、新区)同步开展。
根据《陕西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试点单位于2017年9月-10月组织相关部门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除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通过试点单位政府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发布。11月起,各试点单位统筹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