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昕)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从即日起可到电网企业申请采取峰谷分时电价,每年11月至次年3月31日将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日前笔者从省物价局获悉,对于使用电锅炉、电热毯取暖的居民,完成相关手续后就可在同期内全部执行一档电价。
据了解,该措施实施范围包括省电网企业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实行“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不含居民合表用户)以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时间以年为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当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由电网企业免费调试或更换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