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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助力创业再出重拳

《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2023年09月15日

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今后,凡经绩效评估,达到标准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保留资质,并按照属地原则,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批落实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给予孵化基地(返乡园区)资金支持。这是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出台的《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最新规定。

记者9月18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以下简称:返乡园区)是指政府主办或各类市场主体创办,以创业孵化为主要目的,能够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发布、创业培训、融资贷款、专家指导、技术咨询、法律维权、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原则设在市、县一级,鼓励各级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

孵化基地主要面向拟创业劳动者和创办初期的市场主体,返乡园区主要面向各类返乡人员和本地农民已创办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创业就业政策,开展创业服务,扶持创业创新。

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的建设、认定和管理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向导原则,以“市场主体+市场运营+政府支持+创业者”为主要建设模式,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以完善创业服务为重点,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为主线,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

对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原则上为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返乡退役军人和本地农民所创办,接受返乡园区统一管理,并与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签订入驻协议。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予以孵化和帮扶的时间应不超过3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可优先入驻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孵化或帮扶的时间可延长1年。

市(区)、县级孵化基地(返乡园区)补贴资金应依据创业孵化(创业扶持)实际效果核算。其中,孵化基地按照每孵化成功1个创业实体和每带动1个人就业分别确定补贴标准,并依据孵化成功的创业实体个数和带动就业人数2项指标,核算补贴金额。返乡园区按照每存活1个创业实体和每带动1个人就业分别确定补贴标准,并依据存活的创业实体个数和带动就业人数2项指标,核算补贴金额。每个创业实体和就业的自然人作为核算指标,只能使用一次。

市(区)、县级孵化基地(返乡园区)补贴标准由所在市(区)自行确定,原则上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的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不超过3000元,给予每个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的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每年不超过200万元。市(区)、县级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总额最高按本级当年就业资金总额的10%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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