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省商务厅12月25日向全省商务系统下发通知,就明年2月举办的“2018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作出明确要求。
据悉,该活动以“贴近民生需求,创新品质服务,繁荣节日市场,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旨在全省打造活跃节日市场、扩大消费需求、展示企业形象、宣传地方产品、沟通产销渠道的供需衔接平台,营造品种齐全、质优价廉、安全可靠、温馨舒适、方便快捷、热闹红火的节日购物氛围。活动由陕西各地市自行设立“2018年陕西省新春年货购物节”会场。启动和运行时间由各市(区)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全省不举行统一的启动仪式。陕西各地市分会场以实物展示展销为主,电子商务平台以在线展示销售为主,汇聚全国各地服装鞋帽、家居饰品、床上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