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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2019年度夏季“送清凉”活动检查要点

2023年09月19日

一、作息时间安排是否科学,工作强度是否合理。

二、工作场所、职工宿舍防暑降温通风设施是否完备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作业现场是否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和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

四、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是否及时。

五、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发放是否足额和及时。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当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每人每天25元。

六、是否在暑期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七、职工食堂是否干净卫生,生熟食案是否分开。

八、企业党政工解决了哪些职工在生产作业和生活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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