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电3月4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精准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与恢复服务秩序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低风险区域和中风险区域的养老机构,可逐步恢复开放。
《意见》就养老服务机构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稳妥有序开放服务,按照风险等级分3类提出了12条具体工作要求。其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向周边老年人提供非聚集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意见》强调,要优先满足本区域生活不能自理且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因子女参加抗击疫情、因疫情接受隔离治疗等原因导致家庭无力照顾、确需返院的和新入住的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刚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