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9月起施行

保健品等不纳入医保

2023年09月20日

据《人民日报》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经国家医保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明确,医保药品目录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滋补品、保健品、疫苗等不纳入目录。

《暂行办法》明确,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个人先行自付的比例由省级或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上篇:“米袋子”“菜篮子”稳得住
下篇:宝鸡组建高质量教育发展联盟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20/8/20200804_1_893_280_1990_1074.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20-08/04/193664.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