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10月起商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3年09月21日

本报讯 近日,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消息,《商洛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

条例明确了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具体为商州区G40高速引线以西,环南路北段(环西路)以东,龟山山脊线向东延伸至商鞅大道以北,环城北路以南区域。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和元宵节,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高考、中考期间,重污染天气黄色以上预警期间,市、县(区)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最高将对责任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上篇:国庆黄金周也要成为安全周
下篇:西安提供5300个见习岗位 每人每月1200元生活补贴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20/9/20200923_1_1539_277_2709_1046.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20-09/23/196954.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