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牟影影)12月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第三季度下拨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2.12亿元。
据了解,我省发放冬季取暖费的标准为城市低保户每户120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5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并于11月20日起至明年4月15日,在全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
据悉,从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12%,提标后,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至644元/人月;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至4827元/人年。对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分别按30%比例和50%增发保障金,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中特殊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