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羽佳)截至11月底,榆林市已累计为企业减免税收171.3亿元、社会保险费19.4亿元、非税收入2.5亿元(合计减免各类税费193.2亿元),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事项突破1468项。
今年以来,榆林市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中小企业税负成本;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涉及31213户次,减征税额2.25亿元;为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以及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累计免征增值税0.35亿元,涉及32756户次。
此外,榆林市还通过树立纳税信用体系标杆和诚信联合惩戒等方式,进一步推进诚信税收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纳税的社会信用氛围。在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中,A级纳税人占比较2019年提升0.54%,D级纳税人比重下降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