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认真学习新宪法
必须制止诬告陷害歪风
中共临潼县委书记 张安来
新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和“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既保证了每个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又警告了那些品质恶劣、心怀叵测、打着检举揭发的幌子而诬陷好人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诬告陷害之事确实是有的。就拿我们临潼县来说,去年在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刚开始时,就有人用匿名信控告县委两名中层领导私分具农场等单位粮食十万斤。上级党委和县委均将此案列为重大案件,先后有十多名领导和干都参与了调查。但是,用了三个多月时间,查遍了所有线索和帐目,结果证明这两名干部,在粮食问题上没有斤两麻达,所谓“十五万斤粮食案”纯属虚构捏造。这件事告诉我们,今天存在的诬告陷害的歪风,正是十年内乱流毒尚未肃清的反映。因此,宣传新宪法,实施新宪法,切实保证公民的基本仅利,坚决刹住诬告陷害歪风,应当引起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只有这样,才能护保好人,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