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保柱老人六十二岁了,长期有病,每月只领二十几元的劳保工资。他和老伴张玉兰生活非常清苦。张玉兰有时向儿子韩华要点钱,韩华从未给过一分一文。不得已,张玉兰向法院起诉了。
在法庭上,审判员对韩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当审判员问他每月给父母多少钱时,韩华竟不知羞耻地说:“我每月给他们一角钱!”听到这无情无义的话,母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韩华每月给父母一角钱的赡养费,符合八十年代新青年的道德吗?他的这种错误思想和行为应该得到应有的批评教育。
(许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