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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3年05月03日
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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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高级工程师遗属的申诉

编辑同志:

我家原住西七路向明街七十五号院,丈夫许先涛是原省纺织局的高级工程师。一九七四年,局里盖住宅楼,我们作为拆迁户搬入省材料公司家属楼五层“过渡”。一九七七年盖成后,局里却不予解决拆迁户的住房问题。而这里的大小领导,都上了新楼。当时,丈夫向组织递交了一份申请说明书,要求搬回原处,但一直没有答复。就这样,年愈七十的我丈夫,上下班只好挤车,奔波于路途,终因肺泡破裂,于七八年十月十六日在登楼时去世。以后,我又多次提出房屋问题,可人死四年,至今如石沉大海。更为可气的是,个别领导欺负我是个孤老婆子,矢口否认拆迁问题,说:“属一次性安排”。党和国家一再强调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而纺织局的个别领导却这样对待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遗属,真是使人难以理解! 汪又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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