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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3年09月16日
第3版
03

要尊重父母的意见

编辑同志:

我和我的几个朋友都是二十出头的女工,到了谈婚年龄。最近,我们在一起聚谈时,发现大家都有共同的苦衷:我们自己看上的对象,父母往往看不上;而父母满意的,我们又不满意,我们应该怎样处理这种关系?

汉中 沈蓉沈蓉同志:

报社转来了你的来信,对于你的苦衷,我表示理解,因为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关于在婚姻问题上如何坚持自己的主见,其它文章谈得不少,今天,我倒想谈谈问题的另一方面。

西安有一女青年,在溜冰场认识了一名男青年。对方那种长发紧裤的“风度”,以及打架时一呼百应的“英雄气”,很快使她着迷,于是和对方热恋起来。父母反对,女青年以死相威胁。结婚以后,男青年因流氓活动三次被拘留,但释放出来后,不改前非。女青年好言相劝,还动不动遭他毒打……

当然,这个女青年是很值得同情的。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干涉子女婚姻,造成悲剧的,诚然不乏其例,但也有儿女对父母意见一概拒绝,因而落成终身遗恨的,也不能不引以为戒!

谁个父母不望子女好?他们又都是“过来人”,有许多痛苦或幸福的经验教训,愿意无私地提供给子女。他们站在旁观者的立场,能够比较清楚地看到双方的优缺点,提出比较客观的意见。而青年男女则因为涉世尚浅,本来容易产生判断错误,加之在恋爱中头脑容易发热,变为“当事者迷”。更由于“十年内乱”的影响,许多年轻人的审美观、道德观本身已发生畸变,这就尤其需要其他人从旁指点。从这点上说,正确地理解和重视父母意见,在处理人生这一终身大事上,倒实在是不可或缺的。

当然,作为父母,既不能包办,又不能撒手不管,只能通过建议的方式,力求尽到父母的责任。既然参与别人的终身大事,则应首先想到替他人负责。为此,加上婚事的双方在坚持自己主见的同时,能够虚心地认真地听取父母以及周围人的意见,作为参考,则青年男女的美满姻缘不愁无着。 郑升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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