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医疗费的“包干”应立即废止
最近记者在榆林、延安等地采访时,不少职工反映,近年来一些单位对医疗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报,节约归己的办法,给不少患病职工生活带来困难,使年老体弱的职工忧心忡忡,重病在身的望“医”兴叹,有的甚至因经济拮据而耽误了治病。佳县峪口造纸厂,实行医疗费包干办法,每月每人只许报销两元,该厂省劳模孙海飞同志苦恼地说,今年我为治病花了近四百元,按厂里包干的办法只能报销二十四元,现在病没治好,就欠下三百多元。
对医疗费平均使用、实行“包干”的作法是违反国家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条例有关规定的。希望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全国总工全、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工会总字(1982)22号文件精神和劳保条例的有关规定,迅速纠正在医疗费使用中存在的错误做法,保证患病职工合理的医疗费用,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
(孙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