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汉中市卫生防疫站最近就汉中市食品一厂生产的广式月饼引起的中毒事故进行了严肃处理(事故经过见本报十月七日一版)。市卫生防疫站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条款,对将桐油误作香油供应的汉中地区粮油公司处以卫生罚款三百九十九元,并责成赔偿这次事故的八千元经济损失;对市食品一厂处以卫生罚款一百一十五元。还要求两个单位对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进行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
(邹智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