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1984年01月06日
第2版
02

有借当还

毕郢原

去一个厂图书馆借阅《大众应用学》,管理员一查借阅登记册,发现该书已出借半年有余,三次催还,未有回声,她叹气地说:“有些同志只借不还,总想把公家的书占为己有。”

借书者想多看几遍,学点知识,是件好事,不过,应该按借阅规定办事,如期归还。如果还要续借,也莫超过两次,跨越三月,更不能以“工作需要”为借口,长期占为己有。如果真需某种“参考书”,无妨掏钱去购一本,划划写写,倒也方便。

众所周知,图书馆所藏之书,是面向群众的,只供一时急需,借借还还,广泛传播知识。如果你占一册,他占一本,恐怕要不了多久,图书馆书架上就会“空空如也”。我想,借书诸君是懂这个道理的,不用在此多唠叨了。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