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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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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明缺乏医德造成严重医疗事故

本报讯 西安市儿童医院耳鼻喉科医生李光明,对工作不负责,致使一名三岁零八个月的女孩,因延误治疗而死亡。这一事故的发生,引起省市医疗卫生界和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响。

事情发生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晚上十点,小女孩何纯因患急性喉炎,出其母亲和祖父抱到儿童医院就诊。到院挂急诊号后,直奔耳鼻喉科,但找不到医生。此时值班班医生李光明正在别的科室闲谈。待患者家长将李找到后,他只是草草地把患儿一看,就说是喉炎,再也不作任何检查,就收留他院。

孩子住院后,周围的医生、护士看到患儿面色、口唇紫青,呼吸困难,估计是患急性喉炎合并呼吸梗阻,评对患儿作了麻药试验。还提请值班医生李光明重视,“在必要时气管切开急救。”而李却说:“你放心,你这个班能过去。” 李光明身为医生,行医十多年,对小儿喉炎这种常见病的疗法不是不懂,然而他始终未认真检查一下患儿的咽喉,也不准备采取任何应急的切开气管的措施,而是听任患儿病情恶化。从晚上十点到次日凌晨两点,孩予三次发生窒息现象。李光明只是去患儿床前观察了几分钟就走了。直到六时许,孩子出现了第四次窒息,家长急呼,护士电话寻人,等李光明来到时,患儿终因窒息死亡。

孩子的死,给父母造成严重的后果。李光明却在事故发生后,一怨患儿家长耽误了病情;二怨患儿病情突变难以预料,就是不作任何自我批评。

事故发生后,西安市儿童医院学术委员会会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讨论,认为:患儿何纯致死,李光明有推卸不了的责任,这是一次以责任为主的一级医疗事故。 西安晚报记者 朱田生

本报记者 柳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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