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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电子仪器厂实行集体职工自我保险法
本报讯 西安市电子仪器厂在保证生产不断发展的前提下,实行集体职工自我保险法,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大家献计出力,把企业办得越来越好。
西安电子仪器厂是个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一百三十余名,一九八〇年以来,生产发展很快。去年元月,他们开始实行集体职工自我保险法。具体办法是,以每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计算,从工厂公益金项目提款,由工厂记在职工个人名下存入银行,在职工退休时将本利全部交给本人,归个人所有,后人有继承权。到今年八月底,他们累计存在银行的集体职工保险金已超过两万元。根据近几年该厂生产发展的速度预测,如果一名职工在本厂工作三十年到三十五年,退休时可拿得保险金一万元左右。
该厂实行集体职工自我保险法有力地冲击着一些人瞧不起小集体企业的旧观念。一九八二年之前,一百多名职工为了讨“铁饭碗”先后离开这个工厂;一些家长干涉姑娘与该厂男青年谈婚。自实行集体职工自我保险法以来,过去离开的人纷纷要求回厂,大龄男青年找对象难的状况根本好转,有些在国营企业工作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电申请要到这里落户。
(张子民)